铁建设函[2010] 450号
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
你公司《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请示》(新铁综合[2010) 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作为建设管理试点项目。
你公司应依据《关于继续做好建设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J 20号)确定试点工作内容,按照“商标准、讲科学、不懈怠”和试点工作要求,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做好试点工作,实现“六位一体”管理目标,将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和谐工程。
请乌鲁木齐铁路局做好对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试点工作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O一O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