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和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关于组织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质监公字[2011]5号),现决定于2011年10月14~16日组织实施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现将上海地区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分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两级。考试的内容包括监理知识、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三个部分,考试内容及科目设置如下:
内容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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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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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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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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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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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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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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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监理理论
②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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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路工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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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道路与桥梁
②隧道工程
③公路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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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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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考者申请考试类别的不同,要求的应考科目如下:
1、初次申报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监理理论、合同管理为必考科目。报考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和综合考试科目;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或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
2、已取得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拟申报监理专业增项或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升级为监理工程师,须符合本办法有关报考条件,其已有监理专业所对应的科目免考,仅须报考拟增项或升级所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资格升级须加考综合考试科目。
3、参加2009、2010年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持2002年底前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考生,可免《监理理论》科目(今后此种情况不再免考该科目)。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以身份证上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报考,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二)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4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四)报考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含)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从事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含)以上。
三、各科目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安排在2011年10月1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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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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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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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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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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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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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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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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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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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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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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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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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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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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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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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受理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20日
现场报名审查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2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考试费用:每科150元,资格审查时收取。
五、考生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9月14日~2011年10月13日
六、考试范围
本次考试大纲仍使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大纲(2010年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新增加的参考书目见附件1。
七、报名材料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考生自助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首先登录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网站(www.jtbzjz.net),按规定如实、准确登录本人报考信息(包括学历毕业时间精确、职称评审时间精确和工作经历中的时间段、从业单位、从事的具体工作等)并打印出报名表,报名表经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如是企业内部评审的需携带评审文件)、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上海地区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由所在单位汇总全部报考材料后统一提交报名点)。
考生应对个人报名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对其获得合格证书造成影响的,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报名资料或相关证件存在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
八、上海地区现场报名受理单位、地点及咨询电话
上海市市政培训中心(丽园路234号,近西藏南路口)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21-53079383 杨志强
021-63127204 闻美琴
021-63051182 苏振国
上海市公路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1年月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