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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中、初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
更新时间:2010-7-28    字体大小:【 】点击率:122次


(2003年3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条、申请对象:


      凡属我校在职在岗的干部编制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编制人员,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良好,任现职近三年内无责任事故、无党纪、行政处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均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安排,根据所学专业与岗位工作需要申请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条、关于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认定与聘任


      1.教育部(包括原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考察)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可根据本文第三条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2年,可聘为“助师”级职务。
      (3).大学本科、研究生班毕业及获双学士学位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助师”级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考察3-6个月期满可聘任“助师”级职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聘任中级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察3-6个月期满可聘任中级职务。


      上述各类人员均应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


      2.凡申请聘任教师、研究、实验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根据“同济大学《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同人[2002]283号)文件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备条件并提出申请。


      3.各类毕业生应在见习(考察)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同济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由基层党委进行思想政治考核,并由学院或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填写业务考核情况及聘任意见,于见习(考察)期满前送人事处师资科,进行校级审定。


      4.校级审定通过聘任的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于每年三月份、九月份各公布一次,聘任时间以审定公布时间为准。未按时申报者,其审定聘任时间向后顺延。
 
      第三条、关于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评聘

      申请聘任初级职务
      1.应对所申报学科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能配合所在学科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2.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
      3.中专毕业,可申请聘任“员”级职务,继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及以上,可申请聘任“助师”级职务。
      4.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编制人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并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可申请聘任“员”级职务,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后,可申请聘任“助师”级职务。在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可申请聘任“助师”级职务。
 
      申请聘任中级职务
      1.应对所申报学科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实践经验,能掌握本门学科的发展动态。


      2.任现职以来参加编写出版过教材、专著,或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过论文1篇(部)以上。


      3.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


      除以上3条外,还应具备下列相应职务的条件:


      4.申请聘任讲师职务:


     (1).以教学工作为主(卫生技术人员应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2).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对于少数特殊学科(如公共体育、美术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本科毕业(包括双学士)需修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六门(其中至少四门为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不包括外语)且成绩合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研究生毕业后应已在现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者,应已承担3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具有学士学位者,应已承担4年及以上助教职务。上述年限均指取得相应学位(学历)后的任职年限。


      (4).申报讲师职务,应担任社会工作(如班主任、辅导员、系教学、科研秘书等)一年及以上。


      (5).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讲师,必须有卫生技术中级职务,或可同时申报讲师及卫生技术中级职务。


      (6).必须坚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否则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参加讲师职务评聘。


       5.申请聘任助理研究员职务者:


      (1).以科研工作为主,或承担高教研究与管理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对于双肩挑人员申请兼职高教研究助研职务的起点学历为本科毕业。


      (3).硕士学位获得者,研究生毕业后应已在现科学研究或高教研究与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者,应已承担3年及以上研究实习员职务;具有本科学历者,应已承担4年及以上研究实习员职务。上述年限均指取得相应学位(学历)后的任职年限。


      (4).能独立地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工作,已承担并完成一定的科学研究或高教研究任务。


       6.申请聘任工程师职务者:


      (1).以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工作为主。

      (2)硕士学位获得者,研究生毕业后应已在现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者,应已承担3年(含3年)以上助理工程师职务;具有本科学历者,应已承担4年(含4年)以上助理工程师职务。上述年限均指取得相应学位(学历)后的任职年限。


      (3).应已承担并完成一定的工程技术或实验技术的设计、研究任务。


      7.申请聘任实验师职务者:


      (1).以在学校各类实验室、研究室中,为配合教学科研工作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为主。


      (2).具有本科学历者,应已承担4年及以上助理实验师职务;具有专科学历者,应已承担6年及以上助理实验师职务。上述年限均指取得相应学位(学历)后的任职年限。

      (3).独立地完成过一定数量的较复杂的实验任务,并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为科研教学工作提供较高水平的服务。


       8.其它中级职务的任职必备条件参照上述各类相近情况执行。
 
      第四条、评聘中的相关性要求
      凡申报中、初级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者,所提供评聘材料应与其所申报的学科、职务系列及现从事工作岗位相近或相关。其所学专业也应与所申报学科相近或相关。
 
      第五条、关于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的各系列职务的聘任
      1.对于经人事部发文规定实行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制度的各系列(如会计、统计、经济、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不再进行评审。参加考试的有关手续统一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


      2.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申请聘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学校同期执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必备条件的有关要求(其中,申请医、药、技各系列中级职务参照第3条第6款要求,申请经、统、会、护各系列中级职务参照第3条第7款要求)。


      3.申请聘任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聘任申请;所在单位在具有与申请人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相应岗位设置的前提下,根据岗位需要,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在所在单位同意聘任前提下,由单位统一向人事处领取《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可复印),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并附下列有关材料:


  (1).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2).全国外语职称等级考试证明;


  (3).同济大学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初级免)、同济大学水平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4).任现职以来参加编写出版过教材、著作,或正式发表过本学科领域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部)以上(初级免)。


    注:第(2)条与第(3)条任选其一。


    以上材料齐全后,由所在单位汇总,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审核,经学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学校发文,自所需材料齐全之月起予以正式聘任。

 

第六条、关于新进人员的聘任


      1.凡由外单位调入我校工作或来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获准结业后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2.凡由外单位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来校工作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原已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调入我校后仍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额度范围内,根据岗位需要,经学科组评议,重新确定其任职条件,并由单位领导签署聘任意见,加盖公章后,附有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聘任相应职务。对于进校后不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原专业技术职务不予聘任。
 
      第七条、以上各条文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以考代平填写表格.doc

附件2:中、初级认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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